南京員警冒著大雨淹水帶嫌犯指認現場,在大陸引發軒然大波,有人指責這是作秀,有人罵員警不懂變通;事實是員警為了符合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拘傳24小時內必須將嫌犯移送出去,所以冒大雨補強證據,以免逾時。這正是公權力執行者守法的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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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學英文 台南兩岸的《刑事訴訟法》都規定,逮捕嫌犯起24小時之內,必須將嫌犯及犯罪事實移送審理機關,否則即違法。台灣規定比較嚴格,「檢警共用24小時」,原則上警方用18小時、檢察官複訊不超過6小時。大陸在《刑事訴訟法》之下,以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限定警方得拘傳嫌犯24小時,檢方時間另計,所以比台灣員警多了1對1英文補習班課程推薦 新莊6個小時。但這個時間也很緊張,必須將犯罪證據,「辨認作案現場及贓物藏匿地」都完成。遇到慣竊、重大刑案時,時間常不夠用。

南京警方這回冒著風雨,水淹半身也要押解嫌犯到犯罪現場、行經路線去指認,即為符合法令規定而為之,代表南京員警尊重法律,並非蓄意凌虐嫌疑犯。根據正常取證作業,嫌犯淋著大雨指認時,警方至少要出動4到5個人,押解戒護、錄影蒐證、現場再蒐查,若配置外圍戒護警力,出動的人員會更多。司法公正,從偵查伊始就該步步謹慎,才能凸顯「依法治國」精神。如果每個員警都有這樣意識,自偵查階段就重視程序正義,可以確保當事人的權益,真正做到以事實為根據、以法律為準繩。所有的執法者,都中和雅思補習班推薦應當如此,民眾也應支持這樣守規矩的警察。(旺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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